发布时间:2025-03-15
项目概况
终检车间地面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莱州长和粉末冶金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hpm.com.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3月19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终检车间地面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2万
最高限价:42万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信用要求: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 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19日,每天上午9 至11下午14 至17(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莱州长和粉末冶金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hpm.com.cn/)。
方式: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莱州长和粉末冶金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hpm.com.cn/)上查阅并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3月19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莱州长和粉末冶金有限公司管理部
五、开启
时间:2025年3月2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莱州长和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接待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资金 □市本级财政资金 □县区级财政资金 ■自筹资金 □其他(请说明资金来源及比例):
2. 本项目收取谈判保证金【0】元。
3. 莱州长和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电话:【0535-2715128 】
4. 其他事项说明:【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莱州长和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山东)莱州市城港路街道云峰北路2188号
联系方式:0535--271512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福平
电话:19906453457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项目性质 | 采购工程 |
2 | 公告媒体 | 莱州长和粉末冶金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hpm.com.cn/) |
3 | 采购包划分 | 本项目共分为 1个 采购包,本采购包为第 一 采购包。 |
4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 (1)允许分包的范围和内容: ; (2)分包的金额和对分包人资质要求: ; (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采购人同意,获得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根据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向中小企业分包。 (4)除上述情形外,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5 | 承包方式 | ■施工总承包 ¨专业承包 |
6 | 计价方式 |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法 ¨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法 |
7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þ组织: 1.时间:3月17日上午9点至11点 下午14点至17点 2.地点:莱州市城港路街道云峰北路2188号 3.联系方式:0535-2715128 4.其他:无 |
8 | 质疑及答复 | 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质疑,可以邮件发送 邮箱:【shaobinga009@126.com】,采购人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
9 | 响应文件提交 | 投标文件递交:正本 壹 份。 1、开标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标书。在开标会现场,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并加盖公章后递交。 2、投标文件的提交是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 |
10 | 响应文件 有效期 | 自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 |
11 | 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担保) | 1.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þ否; ¨是:合同金额的 %。 2.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自行选择是否填写。以担保函、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 3.履约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莱州长和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账号: 4.具体要求详见《烟台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 |
12 | 建设地点 | 莱州长和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
13 | 计划工期 | 50日 |
14 | 质量标准 | 合格 |
15 | 付款方式 | 付款应按下列条件进行:待验收合格后,甲方办理入账,次月1日起30天支付。 |
16 | 代理服务费 | 1.支付方:¨采购人;¨成交供应商。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 元。 |
17 | 最后报价 | 收到谈判小组二次报价邀请后,携带二次报价函现场报价。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退出谈判。 |
18 | 税金 | 1、本项目采取增值税计算方法,计算时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税率为 9% 。 2、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税务部门要求在项目所在地预缴增值税的,成交供应商应按有关规定在项目所在地就地预缴增值税。 |
19 | 邀请供应商现场参与开启 | 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如参加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
20 | 业绩 | 本项目将对成交供应商经谈判小组评审认可的业绩进行公示。如有虚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并上报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除非本谈判文件另有规定,业绩系指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的与最终用户(“最终用户”系指合同项目的建设方或由建设方确定的承包方)签订的合同及谈判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
25 | 电子响应文件获取方式 | 供应商登录莱州长和粉末冶金有限公司网站(hhttps://www.chpm.com.cn/),自行下载项目响应文件。 |
26 | 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 | 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纸质或数据电子。 特别提醒:本项目通过莱州长和粉末冶金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hpm.com.cn/)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邮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已邮件形式发出后视为已送达,供应商应主动登录莱州长和粉末冶金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hpm.com.cn/)查询成交结果公告。 |
27 | 合同签订时间 | 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合同签订。 |
28 | 商品包装 | |
29 | 特别说明 | 1、本文件所称的“营业执照”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本文件所称的“法定代表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3、本文件所称的“投标人”按“供应商”理解,“投标文件”按“响应文件”理解,“招标文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理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按“(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理解,“开标”按“开启响应文件”理解,“评标委员会”按“谈判小组”理解,“投标无效”按“响应文件无效”理解 |
备注 | 1.说明:■表示采用条款,¨表示不采用条款。 2.诚信响应温馨提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真实,如有虚假,由采购单位进行相关处罚或处理。 |